【新】律师谈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 涉事女孩家属应该承担责任

2020-08-19 22:09:15  sakura

  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的消息让很多人都关注着,被认定为意外肯定是不能服众的,律师谈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,涉事女孩家属应该承担责任。

  8月17日,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,一老人被狗绳绊倒,头部先着地摔倒。8月18日晚,广东佛山杏林镇人民政府发布通报,经调查,罗水村村民罗某(女,12岁)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,途经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束绳,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村民麦某(女,88岁)绊倒,导致麦某受伤,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并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。

  从警方通报的信息我们可以看得出,狗的女主人今年才12岁,属于未成年人,所以不负法律责任,不会被判刑;但自己的狗狗闯了祸,女主人不是积极补救,而是掉头逃跑,这样的行为,即使不受法律惩罚,也得接受公众的道德谴责。

  有律师表示称,警方是从刑事角度来判断为意外事件,构不构成刑事责任,不是从民事赔偿的角度说的,按照民法典的规定,还有侵权责任法的规定,狗它的饲养者,还有它(狗)的管理者都要承担责任的,目前看小女孩是狗目前的一个管理者,因为她掌控之下,但是她作为未成年人,14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在这种情况下都是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,所以她(小女孩)父母有可能要承担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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